国家从2008年起把清明节确立为法定节假日。2008年的4月4日——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假日。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更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将清明、端午、中秋定为法定假日,清明、端午、中秋当日放假一天。
国家从2008年起把清明节确立为法定节假日。2008年的4月4日——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假日。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更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将清明、端午、中秋定为法定假日,清明、端午、中秋当日放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