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等班级主要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或团委干部,校级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
4.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 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 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下列对象优先选聘:
1. 硕士、博士研究生;
2. 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3. 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