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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3-09-16 11:30:57

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1、打卡地点:公司大门口。

2、打卡时间: 每日上午9:00以前 及 每日下午18:00以后,每天打卡两次。

3、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公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填写漏打卡登记表(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4、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或忘记带卡者,每月有三次机会,超过三次(不包含第三次)按缺勤时间做旷工处理。

5、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6、员工入职第一天必须在IT运维部门考勤负责人处办理磁卡开通,并从第一天开始进行打卡考勤。

7、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及时向IT运维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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