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留置后的五种处理方式如下:
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大过、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被留置后的五种处理方式如下:
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大过、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