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六义”,即是指“风、雅、颂”三种诗歌形式与“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
风
即国风,是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最有成就的部分。《诗经》中共有十五国风,共160篇。
雅
包括大雅和小雅,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多数为公卿贵族所做,一般看作“正声”。大雅为歌功颂德之作,小雅多讽刺之声。
颂
即祭祀和颂圣的乐曲,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分别为31、4、5篇。
赋
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朱熹《诗集传》:“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
比
朱熹:“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
兴
朱熹:“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即起兴,用其他东西引出要说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