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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更新时间:2023-06-25 04:05:32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具备的能力

1、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研究、设计部门申请副高级职称还需要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同样有破格破格评审的条件,如下:

(1)承担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须有同行专家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或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市地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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