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病历、缴费票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核办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准予休学。
(二)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如符合休学条件的,应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生休学期限一般应为一个学年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允许休学,极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审批要从严掌握。
(一)学生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病历、缴费票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核办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准予休学。
(二)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如符合休学条件的,应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生休学期限一般应为一个学年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允许休学,极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审批要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