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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评价方案细则

小学学生评价方案细则

更新时间:2023-09-15 04:38:55

小学学生评价方案细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学业考试。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展示性评价,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

  (3)、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广泛宣传和培训。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价小组,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培训工作,统一思想,保证评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将评价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结合学科成绩确定学生的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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