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赛为三局两胜制。比赛双方报名为7人,比赛上场队员5人, 参赛队上场比赛队员中可以有一到两名自由人上场,前排3人,后排2人,自由人必须站在后排,如果队员之间配合得比较好,也可以同时派上5名心智障者队员上场。
2.队员发球时,双方队员须在本场区内各站两排,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则由得分球队的另一个队员继续发球。不准同一个人得分后连续发球。比赛采取每球得分制。
3.发球队员必须在裁判员鸣哨后五秒内将球发出,球被抛起发球队员未击球,球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裁判应再一次鸣哨继续发球。发球队员在裁判未鸣哨而发球的,发球无效,重发,不判对方得分,第二次则判犯规。发球方将球击入对方场区内任何位置均有效,但是原则上要尽量使对方容易得到球(禁止扣发球)因此,当裁判发现有发球力气过大或者擦网球等造成对方难以接球的情况,要给予纠正。如果有2次同样的情况发生,就更换发球权。
4.发球不必按顺序轮换,本队的心智障碍者无论谁都可以发球(鼓励轮换发球;由健康人士担任的自由人不发球只传球且不能传球过网)。擦网球(擦网后进入对方场地)需要重发。
5.队员的一脚或双脚踏过中线不算犯规,但触及对方或影响对方接发球传球的则判犯规。
6.某队先赢得15分即算该队胜一局。
7.除自由人外任何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做进攻性击球。
8.拦网不算一次触球,还可再击球三次将球击入对方场区。
9.在对方发球时,前排队员不允许单手上网击球或拦网。
10.每局比赛换人不限次数。
11.第一局和决胜局由双方抽签决定发球权,第二局则由另一方发球。
12.每队最多击球三次(拦网除外)并将球回击过网进入对方场区。同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
13.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允许触球,并取消"持球"这个概念,队员只要不把球接住后再击入对方区不判犯规。
14.局间休息时间为三分钟,决胜局为五分钟。决胜局某一队先得8分时,两队交换场区,不进行休息。
15.一场比赛中,裁判员的判定是最终判决。
16.只有队长可以对裁判员的判罚当场提出询问或要求解释,裁判应及时予以解释。
17.申诉比赛队对裁判员判罚有争议,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决,比赛后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申诉。裁判员亦应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报告。
18.其他规则均按照排球比赛规则进行。
19.完全由健康人士组成的家长队、爱心人士队,其软式排球比赛规则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执行。
20.非正式比赛,其场地、上场的球员人数等可以自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