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物沉降进行观测的方法如下:
1、砖墙承重的建筑物,可沿墙的长度每隔8~12m设置一个观测点,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转角处,纵墙和横墙的交接处、纵墙和横墙的中央、建筑物沉降缝的两侧;当建筑物的宽度大于15m时,内墙也应在适当的位置设观测点。
2、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每个柱基或部分柱基上安设观测点。具有浮筏基础或箱形基础的高层建筑,观测点应沿纵、横轴线和基础周边设置。新建和原有建筑物连接处的两边都应设置观测点。
3、沉降观测用水准点数,在每一区域不得少于两个,并且至少应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点。沉降观测宜用精密水准仪及钢水准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