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
2.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4.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2. 在郑州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
3.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 (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5.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共同条件
1、申请保障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单身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述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28周岁。
3、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