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县官起居生活都在县衙里,这是因为自西汉时期开始,朝廷为防止裙带关系滋生、抑制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制定了“任官回避制度”。
明清时期的回避制度更加严格,规定官员必须在距家乡500里之外的外省当官,亲属也不得在同一地区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