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请,到你孩子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交缓学申请。(原件1份)(二)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的身份信息(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延缓入学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xx镇乡(街道)便民服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科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二)由镇乡(街道)社会事务科对事项进行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