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属于事业单位,其职能是: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的资格认定;
3、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4、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分配工作。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教育局属于事业单位,其职能是: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的资格认定;
3、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4、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分配工作。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