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免除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2、 免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起付线。
3、 免除镇村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
4、 免除门诊救助。由县区、乡镇定点医院免费发放基本药物。
5、一提是指:在我院住院报销比例由60%提升至70%;
6、一降是指:大病报销起付线由2万元降至3千元。
7、一兜底: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区内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或自付比例高于10%的,超出部分由政府兜底保障
1、 免除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2、 免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起付线。
3、 免除镇村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
4、 免除门诊救助。由县区、乡镇定点医院免费发放基本药物。
5、一提是指:在我院住院报销比例由60%提升至70%;
6、一降是指:大病报销起付线由2万元降至3千元。
7、一兜底: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区内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或自付比例高于10%的,超出部分由政府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