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易燃液体的贮运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修订版)将其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闪点<28℃;乙类:28℃≤闪点<60℃;丙类:闪点≥60℃。
2、根据易燃液体闪点高低,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将易燃液体按闪点分为下列三类:
第1类:低闪点液体,闪点<-18℃;
第2类: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
第3类:高闪点液体≥23℃。 易燃液体的危险特性:
①易燃性闪点越低,越容易点燃,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②易产生静电易燃液体中多数都是电介质,电阻率高,易产生静电积聚,火灾危险性较大。
③流动扩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