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整体改成参公人员可以报上级编委申改。今年三月中央编办公布的新的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审批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参公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也就是说过去由部门授权委托执法的,将不再审批为参公机构;二是必须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或自收自支性质不再允许申请参公管理。
基于这两个条件,事业单位现在再想审批为参公已经非常困难,特别是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部分参公事业单位被剥离参公属性改公益类的大环境下,这种可能性更微乎其微。不过受改革影响,当时仍有极少部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为行政职能的划转,归并到参公事业单位,整体转隶过渡为参公性质的,题主说的可能就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