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成绩条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各生源地统招线的85%;专业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文化成绩及体育、艺术、科技测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再单独填报志愿,但必须写出书面就读曲靖一中的申请,考生就读申请只能申报我校一所高中,不得同时申报其他高中。
实行公示制度,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合格,依据志愿,分测试项目,在符合录取条件第条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和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上报市招委审批,录为统招生。
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总名额控制在30人以内。
如有异议,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曲靖一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