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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听力扣分原则

四级听力扣分原则

更新时间:2023-09-17 03:53:27

四级听力扣分原则

1. 听写共分15小节;每节1分。

2.每节最多扣1分。

3.重复错误,仅扣一次。

4.错误共分两类:小错误(minor mistakes)和大错误(major mistakes)。1)单词拼写错一到二个字母。

2)标点符号错误

3)冠词,单复数错误

4)小错误扣分标准:小错误在一节中出现一次,留作总计;出现两次,扣0.5分;出现三次, 扣0.5分后留一小错做总计;出现四次(以上),扣1分。

5)未扣分小错误的扣分标准: 累计2---4个:扣0.5分。 累计5---8个:扣1分。

B. 大错误:

漏写、加词、造词、换词(冠词作小错计),大移位,时态错误,原文一个词变两个词。 每个错误扣0.5分。5.一些特例的扣分标准:

1)下列情况不扣分: in the past—in the

6.总分为0.5分时,以1分计算:其余总分中如含分数的,分数舍去,留整数。如:12.5分一12分,7.5分---7分。空白卷—律打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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