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可以带。
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旅行自用的化妆品等须盛放在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瓶子内,并接受开瓶检查。婴儿旅行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在航空旅行途中必需携带的液态物品,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如超过运输标准,请提前办理托运手续。充电宝、锂电池,须随身携带,不得办理托运,且标识清晰,完好无损,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如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须经航空公司批准,每人限带2块。
扩展资料:
在办理托运手续前,须取出除旅行自用化妆品以外的液态物品。
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以办理托运手续,其包装必须符合民航运输规定”。
这里的“液态物品”包括液体、凝胶、气溶胶等形态的液态物品。其包括但不限于水和其他饮料、汤品、糖浆、炖品、酱汁、酱膏,盖浇食品或汤类食品,油膏、乳液、化妆品和油类,香水,喷剂,发胶和沐浴胶等凝胶。
剃须泡沫、其他泡沫和除臭剂等高压罐装物品(如气溶胶),牙膏等膏状物品,凝固体合剂,睫毛膏,唇彩或唇膏,或室温下稠度类似的任何其他物品。
外包装超过100毫升的旅行自用化妆品要办理托运手续的,就算瓶内的化妆品只剩一点儿,但只要装它的瓶子容积超过100毫升,就不可随身携带。
参考资料来源:民航政府网—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全流程保障旅客“顺畅飞”
参考资料来源:民航政府网—平安是我们送你的最好的回家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