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任务最标准的表述: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条明确提出,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