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两小时!
烹调好的食物,除非冷藏(4℃或以下)或保温(60℃或以上),常温放置不能超过2小时。
如果是放在温度高于32℃的地方,安全保存时间则缩短至1小时。
为什么不能超过2小时?
微生物无处不在,食物中微生物来源广泛,除食物原材料外,容器、刀具、环境中的细菌都有可能污染我们的食物。
我们的手、生鸡肉、切菜用的刀和砧板、擦拭的毛巾都会含有微生物。如果我们在处理食物的过程中不够小心,这些微生物就可能会污染我们的食物。这些微生物在适宜的条件下生长,达到一定数量后被我们连同食物一起吃到肚子里,就可能引起疾病。
“危险温度范围”
那么什么样的条件是微生物适宜的生长条件呢?4℃-60℃。
4℃-60℃被称为食物的“危险温度范围”。在此温度区内,食物中的多数细菌都能快速生长。积累到一定数量的有害细菌若被吃下肚,就可能引起人体的疾病。
为什么室温这么“危险”呢?
而完全煮熟的食物中也可能有细菌的耐热孢子残存:如米饭中常见的蜡样芽孢杆菌和肉禽中常见的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会产生有厚壁保护的孢子,可抵受烹煮过程所产生的热力,等温度降到适宜温度则又会大量繁殖。因此,对于未煮熟的、烹煮好的、或受到交叉污染的食物,长时间放置在室温下,都可能引起细菌的大量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