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中的两卡广义上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断卡”行动重点打击四类团伙:开卡团伙,系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的人员,在银行网点开办银行卡人员。
带队团伙,系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收卡团伙,系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贩卡团伙,系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