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未收到 可 计入“应收账款”予以挂账。
比如:
1、公司销售一批商品 不含税价款 10万元,销项税额 1.7万元,货已经发出,款未收到。
借: 应收账款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
2、如上业务,如果 企业收到 对方的 一张 商业承兑汇票 11.7万元。
借: 应收票据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
货款未收到 可 计入“应收账款”予以挂账。
比如:
1、公司销售一批商品 不含税价款 10万元,销项税额 1.7万元,货已经发出,款未收到。
借: 应收账款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
2、如上业务,如果 企业收到 对方的 一张 商业承兑汇票 11.7万元。
借: 应收票据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