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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检查什么 能具体点吗

高考体检检查什么 能具体点吗

更新时间:2023-09-18 07:47:56

高考体检检查什么 能具体点吗

1.眼科:视力、色觉(色弱、色盲)。

2.耳鼻喉科:嗅觉、听力等。

3.口腔科:唇腭、口吃、牙齿等。

4.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枝、关节等。

5.内科:血压、发育情况、呼吸系统、心脏及血管、神经系统、肝、脾等。

6.肝功能:转氨酶检测。(我省已多年不再检测乙肝表面抗原)。

关于转氨酶检测:如考生转氨酶在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内为“正常”。如超过2倍以上(含2倍),通知考生复检。复检后仍超过2倍以上(含2倍)的考生,再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注明“肝部弥漫性病变”,无病变者仅需注明转氨酶具体单位值。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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