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素描的造型要素包括:
1 形体:形体是客观物像存在于空间的外在形式。
任何物像都以其特定的形体存在而区别于其他物。
形体属于素描造型的基本依据和不变因素。
对形体的认识,我们也可以将其分解为外形和体积两个因
素。外形指平面的视觉外像而言;体积指空间的立
体体量而言。在素描中这二者既有各自独立的意义
和价值,又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一对统一体。形是体积的外像,而体积又必须是有形来
体现的。所以,我们对形体也可以理解为有体积的形。这就是说,我们对素描造型因素中的
形体的认识,要树立起立体空间的观念。
任何复杂的形体都可以概括为几种基本的几何形体,这就是:立方体、圆球体、圆柱体、圆
锥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多种几何形体按不同形式组合而成的物像。我们在观察
物像时,应首先注意其整体呈现的基本形。构成物像的基本形不同,则物像的形体特征就会
不同。基本形是物像的大关系,把握住对象的基本形,就抓住了其形体特征。而准确地把握
物像的形体特征便奠定素描造型的基础。
2 结构:
素描中的形体,主要指物像的外形特征,
结构则主要指物像的内部构造和组合关系。形体与
结构是外观与内涵的关系。结构是形成物像外贸的
内在依据,不了解它,就无法准确把握物像的一系
列外表特征。
在素描中,结构包含两方面内容:一
是解剖结构或构成结构;二是形体结构人体和动物
的骨骼、肌肉所构成的解剖关系,是解剖结构。熟
悉了解解剖,是人物造型的基础。其他物体的内部构成框架及其构成关系称构成结构,是物
像形体的内在依据。绘画中对物体的结构关系的把握,主要在于用面体现其基本形体特征,
这样便于理解和把握复杂的结构关系,有利于形象体积的塑造。对结构的这一形体化的概念,
我们称为形体结构或几何结构。立体是面的集合体,这是现代绘画表现立体和空间的基本观
点。因此,素描中对立体形象的把握通常是从分面开始的,分面是对物像形体的概括,是对
结构的分析。面的概括构成了物像的立体框架。圆或接近圆的形体,也可以用概括的面来塑
造。方的面更能准确地把握圆的整体关系。所谓造型中宁方勿圆也就是为了概括地、准确地
塑造立体形象。
3 比例:
物像的结构、形体等造型因素体现在外观形态上必然同一定的尺度相联系,不同的
尺度关系则表现为一定的比例关系。
任何物像的形体都是按一定的比例关系连结起来的,比
例变了,物像的形状也就边了。因此基本比例的差错,必然导致对结构、形体认识和表现的
错误。在素描写生的起始阶段,比例的意义尤其重要,画面形象的准与不准往往是比例关系
的正确与否所致。素描中比例的概念还可以指各物像之间的大小比例关系;同一物体中局部
与整体、局部与局部之间的比例关系;色调的明暗深浅层次的比关系等。
对形体比例的观察
不应是机械、刻板地比较,应注意立体物像在一定的角度和透视变化中的比例关系。要致意
在相互比较中抓住物像的比关系,特别是大的、整体形象的比例关系,而不应停留在局部去
过分计较烦琐细节的比例。初学绘画可借助工具测量的方法去求得基本比例的准确,随着观
察能力的提高,应逐步抛弃这种方法,着重凭感觉、眼力,靠比较,训练观察能力的准确。
4 透视:我们看到的自然界物像呈现近大远小的空
间现象,就是透视现象。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把透
视现象准确地表现在画面上,使其形象、位置、空
间与实景感觉相同,这就是绘画透视。在素描中,
透视的运用是在画面上确定物体的深度,即物体及
其各部分的形在画面中的空间位置,是绘画中表现
物体的立体感和创造空间效果的基本因素。
所以说,
透视法则是写实造型的重要依据,掌握透视基本原
则是准确观察,真实描绘物像空间关系的基础。透
视是一门较复杂的科学,这里作一些简单的介绍说明。
视点:画者眼睛的位置
视线:视点与物像之间的连线
视域:固定视点后,
60度视角所看到的范围
视平线:
向前平视,和视点等高的一条水平线。视平线与图像的关系:高于视平线的看到底
面,低于视平线的看到顶面,视平线处于物像中间则地面与顶面都看不见。
平行透视:形体正前面的一个平面与画面平行时所呈现的物像透视关系为平行透视。平行透
视最少只看到一个面,最多可看见三个面,与画面成直角的形体边线都消失主点
成角透视:
形体的一面与地面平行,其立面与画面成一定角度,称为成角透视。成角透视最
少可看到两个面,向画面纵深延伸的边线都分别消失于左右两个余点。
5 明暗:明暗是素描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描绘物
像立体与空间效果的重要因素。
任何物体在光的照射下都会呈现一定的明暗关系。光源的强弱,
距离光源的远近及照射角度的不同,都会使物像
呈现不同的明暗。光是物体明暗形成的先决条件,
也是物体明暗变化的外在因素。物体在一定角度
的光照下,会产生受光部分和背光部分两个既相
互对比,又相互联系的明暗系统。物体的明暗层
次可概括为三个大面、五调子,它们以一定的色
阶关系联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就是明暗变化
的基本规律
在一定的光线下,明暗变化是由形体的机构起伏、转折而产生的。因此,明暗在
任何时候都只属于特定的形体结构,回明暗的调子变化也就是在表现结构的起伏转折变化。
结构是内在的、本质的因素,明暗是外在的,表象的形式;形体结构需要通过明暗来表现,
而明暗关系中又处处体现着内在的形体起伏和结构变化。明暗除了表现形象的立体感,在画
面中更是表现整体空间效果的主要因素,明暗的层次处理及虚实、强弱的对比作用,是表现
前后五香空间关系和整体气氛的基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