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毫安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
民航局规定,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Wh可以通过公式换算得到:Wh=VxAh(V是充电宝上标注的电压,Ah则是充电宝上标注的电流)。举个例子,充电宝标称电压为5V,标称容量为10000mAh,则此时充电宝的容量即为5X10=50Wh,所以像10000毫安充电宝是可以带上飞机的。
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
乘坐飞机对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也有限制,通常允许携带不超过100毫升的液体,如果有婴儿需要喝奶或者奶粉、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需要随身携带液态药品,则应该经过安检并向安检人员出示证明后方可带上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