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持之以恒”的“恒”字,原为会意字。甲骨文①的中间是“月”,上下的两条横线表示界限,这就说明月亮永远在一定的范围内运行,体现永恒之意。②是金文的形体,中间又增加一“心”字,表示“心”也要“恒”。③是小篆的形体,将“月”讹变为“舟”。④为楷书的写法。
《说文》:“恆,常也。”如《晋书·袁甫传》:“阴积成雨,雨久成水,故其城恒涝也。”这里的“恒”就是“经常”的意思。由“常”又可以引申为“固定的”、“永久的”,如刘禹锡《天论上》:“(天)恒高而不卑。”这是说:天,永远是高的而不是低的。
“恒”字由“经常”义又可以引申为“平常”,如《战国策·秦策二》:“甘茂贤人,非恒士也。”大意是:甘茂这个人是一位贤人,不是平常的人。
请注意:《诗经·小雅·天保》:“如月之恒。”这里的“恒”是上弦月渐趋盈满的意思,必须读作gèn,而不能读作héng
--左民安《细说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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