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产的青年母猪应集中饲养,配种后28天前的妊娠早期,饲喂专用的后备母猪育成期料或初产母猪妊娠料,能量应比正常的经产母猪妊娠料高出0.5兆焦(初产母猪的消化能13.5兆焦,赖氨酸6-8克/天),但每日采食量不得超过2千克,以确保胚胎存活率最大。妊娠中期继续使用初产母猪妊娠料或经产母猪妊娠料,通过喂料量来调节母猪的营养摄入,妊娠后期改喂初产母猪哺乳料。
2、初产母猪可以在泌乳期通过用脂肪和肌肉降低体重,而经产母猪主要靠减少脂肪减轻体重,因此要在泌乳期维持相同的体重和脂肪厚度。初产母猪的能量要求明显高于经产母猪泌乳阶段的日粮水平,消化能应为14.5兆焦,赖氨酸10克/千克。饲喂量在泌乳期从分娩开始应逐步增加采食量,最后全量供应,自由采食。
3、有些产仔数多、泌乳力强的初产母猪在哺乳期因采食量低、泌乳能力好,易造成体重损失大,致使断奶后长时间不发情或第二胎产仔数下降,往往被淘汰。因此,为避免造成“冤假错案”,应采取以下措施:
(1)增加饲喂次数。夏天应选择在一天中较为凉爽时喂料,尤其要增加晚上和清晨的喂料次数;冬天选择在暖和的时段喂料。注意只有拉长每次饲喂的间隔时间,选择母猪比较舒适的时段饲喂,增加饲喂次数方能提高采食量。
(2)用提早断奶或将仔猪寄养办法,减少体重损失。
(3)可以暂时不用自动饮水器,改用水料饲喂【水:料为(3-4):1】,通过对水的需求带动饲料的采食,每头每天的饮水量不得少于30-40升。
(4)初产母猪在断奶到再发情阶段,应更注意对体况的判断。对体重损失大、相对瘦弱的母猪,饲喂高营养水平的饲料,并建议自由采食或增加饲喂次数,以增加喂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