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姐是虚构的,是传说中的人物。
刘三姐是民间传说的壮族人物,古代民间传说歌手,聪慧机敏,歌如泉涌,优美动人,有“歌仙”之誉。人们对刘三姐无比喜爱,有关她的故事与记载很多,更是在每年的三月三当成节日来纪念她。
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申报的“刘三姐歌谣”,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间文学项目类别,序号23。 经国家考证研究决定:宜州市作为刘三姐故乡。
扩展资料:
相关传说
据传刘三姐为唐代壮族农家女,年幼聪颖过人,被视为“神女”。十二岁能通经传,指物索歌,开口立就。自编自唱,歌如泉涌,优美动人,不失音律,故有“歌仙”之誉。十五岁时聘于林氏,唐开元十年(722年),为抗拒林氏逼婚,与情人张伟望出奔,不知所终。
民间多以为双双成仙而去。广西宜山壮族传说,刘三姐生于唐中宗神龙元年(703年),从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12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后曾到附近各地传歌。
慕名前来与她对歌的人络绎不绝,但短则一日,长则三五天,个个罄腹结舌,无歌相对,无言以答,羞赧而退。然而她的才华却遭到流氓恶霸的嫉恨,后被害死于柳州。传说她死后骑鲤鱼上天成了仙。
也有的说她在贵县的西山与白鹤少年对歌七日化石成仙。还有的说财主莫怀仁欲娶她为妾,三姐坚决反抗,莫买通官府迫害三姐,三姐乘船飘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