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教育系统普通话要求

教育系统普通话要求

更新时间:2023-12-03 16:23:49

教育系统普通话要求

教育系统要求是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