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前已经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认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一个认证周期内完成一次认证即可。
2023年新增的待遇领取人员,在首次领到待遇当月进行资格认证,当年无需再次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