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秦论》“奋六世之余烈”意思是:发展六世遗留下来的功业。
六世指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
原文节选: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
《过秦论》“奋六世之余烈”意思是:发展六世遗留下来的功业。
六世指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
原文节选: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