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府有关经济适用住房供给与撤出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城市上年度统计公报,中心区惠民嘉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人必须为运城市中心城区(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城、安邑、姚孟、大渠)非农户口,且为户主;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356元;
(三)城市规划区域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经济适用住房供给与撤出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城市上年度统计公报,中心区惠民嘉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人必须为运城市中心城区(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城、安邑、姚孟、大渠)非农户口,且为户主;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356元;
(三)城市规划区域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