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通知书是拾得遗失物或收留遗失物的机关和单位寻找失主的通知。
通知由三部分组成:标题、正文和尾部。
标题可以写为《招领启事》,或者指明要查找的项目的名称。例如,《招领自行车启事》,但是为了寻找失踪儿童和精神病人的家庭成员,通常不适合使用《招领启事》,而只写《启事》。
正文要求通知的具体内容:第一,发现的东西及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如果招募的对象是一个迷路的人,有必要介绍他的外貌、特征、性别、口音、衣着和大概年龄;第二是联系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在部署结束时,当局、单位、年份、月份和招募日期通知。
扩展知识:
招领启事是指拾到东西后寻找失主前来认领的一种应用文书。
招领启事主要包括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内容: 1.标题。在第一行中央写上“招领启事’招领皮包”等字样,字体稍大于正文。 2.正文。一般来说,在招领启事中只写拾到东西的名称,以及失主到何地、找何人认领。 所拾东西的时间、地点、数量、特征等具体情况留待失主认领时核实,以防止他人冒领。 3.落款。写清招领启事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并在其下方标明发布招领启事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