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点:(一)“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意识差,不让监督、不容监督。
(二)监督机制不完善,同级班子成员不便监督、不愿监督。
(三)一般同志“恨”莫能管,不敢监督、不能监督。
措施:
一是规范对权力行使的监督。紧紧抓住对常委会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实行常委负责制,明确常委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不断加强对其领导经济、决策、施政行为等方面的监督,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
二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形成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明确问题,修正错误,达到相互监督,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是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备。坚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委常委会成员带头主动报告个人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经商办企业、婚丧嫁娶等有关事项。严格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对县直部门、各镇(街道)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或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四是严把廉洁回复关。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牢干部履新关口,对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将其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组织开展1批次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严格审查拟推荐为优秀(先进)的党员干部等,回复出具党风廉政意见344人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分别有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报备。
五是切实推动各项监督贯通融合。把党务公开和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的重要方式,采取县委班子成员照片公开、分工公开、职权公开、决策公开。加强与人大政协及审计、司法等监督机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等“三个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普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六是提高岗位廉政风险意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开展讲廉政党课,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省、市县委有关违法违纪通报,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査工作,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组织对所在单位建立和实施廉政风险教育机制、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廉政风险处置机制、风险防控责任落实考核等工作机制建设进行监督,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