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和遗赠是法律行为理由如下:一、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二、赠与合同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宣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三、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综上,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继承是事实行为。理由如下:
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即宣告开始,不以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为条件,所以是事实行为。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进行,而非依据继承人的意愿来进行,所以是事实行为。
3、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只要是法定继承人即可以继承,不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婴儿等未成年子女均有继承权。因此继承属于事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