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参公的事业单位,是群众团体。
县科协主要职能职责: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二)负责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全县科技政策、法规制定和重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等工作。
(四)统筹掌握、依法管理使用全县科普专项经费,组织管理科普场馆等设施建设。
(五)表彰奖励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科技工作者。
(六)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任务。
(七)开展科技交流活动,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