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暴烈如火的“丙午女”,男人都不敢娶!
历史上,要论被火灾肆虐最严重的地方,江户时代(1603年-1868年)的日本应该是排得上号的,尤其是在当时的幕府所在地——江户(今东京)。
日本有一句民谚:“火灾与打架是江户两大景”。火灾的发生,就和男人们一言不合拔拳相向那样频繁。
江户时代的东京,居住空间十分拥挤,房屋又都是木制的,且鳞次栉比,毫无安全间距。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很难遏制。
发生在1657年的“振袖火事”,烧掉了大半个江户城,超过10万人葬身火海。而火灾的起因,不过是火葬仪式上一片烧着的衣袖。
在江户时代前期,人们迷信一个观点:凡遇丙午年,一定会发生大火。因为丙、午都是阳火,丙午年是火旺之年。
后来,一位少女放了一把火,把人们对火灾的惧怕,引到了“丙午女”(丙午女出生的女性)身上。这就是著名的“蔬菜店阿七事件”:
1682年,江户本乡驹入一带发生了一场大火灾,人们纷纷到檀那寺里去避难。避难者中有一个叫“阿七”的女孩,是蔬菜店市左卫门家的独生女。在檀那寺,阿七和庙里的学徒吉三郎发生恋情。火灾之后,大家各奔东西。
在那个时代,男女幽会不是件易事。阿七想:如果再发生火灾,她就可以去檀那寺避难,并且再会情郎。于是,她在街上放了一把火。因为犯纵火罪,阿七被处以火刑。
无巧不成书,阿七正好出生在丙午年。这使人们对“丙午”有了新解:“丙午女”,是受到了“赤马诅咒”的女人。她们的性格如火一样暴烈,会欺压丈夫,导致丈夫短命。她们是“克夫”的女人!
于是,如同中国人忌讳“寡妇年”一样,日本人对“丙午女”敬而远之,不愿与她们结婚。但不同的是,寡妇年不结婚,大不了再等一年,而“丙午女”却是伴随一生的标签。
可想而知,“丙午女”的命运常是十分悲惨的。
1846年,是一个丙午年。有记录表面,当年发生过很多针对女婴的“间苗”事件。
种地时,由于播种量过大,会导致幼苗拥挤,生长空间受限。所以要拔除弱苗,留下壮苗。这就叫“间苗”。
这个词用在人身上,就是指“杀婴”。
1906年,又是一个丙午年,由于刚过去不久的日俄战争吸引了国民的注意力,“间苗”之事并未频繁发生。
但“丙午女”躲得过初一,却躲不过十五。
1923年的关东大地震和东京火灾,造成14.2万人丧生,这使日本民众感到恐慌,各种民间俗信大有抬头之势。对“丙午女”的成见也迅速扩散。
那时,1906年生的“丙午女”正当十七八岁的妙龄。但在谈婚论嫁时,她们常常无人问津,即使订过婚的也被退婚。
为了不做一朵飘萍,很多“丙午女”选择了自杀,离开了这个对她们充满着偏见的世界。也有一些“丙午女”无奈投身艺伎界——这已算是一个不错的归宿了。
到了1966年丙午年,对“丙午女”的成见仍旧没有改观。就在那一年,日本的生育率降到了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