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6规定: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6规定: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