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1、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
)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汉族民间舞蹈的类称。秧歌历史悠久,南宋
周密在《武林旧事》
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2006年5月20日,秧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广东音乐又称粤乐,原流行于珠江三角洲
一带,其前身主要是粤剧过场音乐和烘托表演用的小曲。2006年5月20日,广东音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儋州调声,是海南省儋州市民间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儋州调声用儋州方言演唱,节奏明快,旋律优美,感情热烈,可歌可舞,被誉为“南国艺苑奇葩”。
4、阿诗玛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阿诗玛使用口传诗体语言,讲述或演唱阿诗玛的故事。2006年5月20日,阿诗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刘三姐歌谣,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
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刘三姐歌谣内容广泛,包括天文地理、神话传说、岁时农事、日常生活、伦理道德、恋爱婚姻等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