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分为四个门派,分别是:摸金、发丘、搬山、卸岭。
1、摸金 :摸金校尉: 摸金的雏形始于战国时期,精通“寻龙诀”和“分金定穴”,注重技术环节。金校尉们干活,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只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肛门里都塞着宝石。这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2、发丘:东汉末年,董卓拥兵自重,自凉州至洛阳,所过之处"先帝山陵悉行发之";及至曹操揽权,竟公然在军中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明目张胆地盗掘陵墓。
3、搬山:搬山是历史上盗墓的一个流派,古代一些王陵都有大土堆封陵,或者以山为陵。搬山盗墓就是移去一部分封土露出神道,然后进行盗墓活动 搬山与其他三个一样 都有着自己的准则。
4、卸岭 :卸岭,盗墓皆是聚众行事,盗取古冢,历涉险阻危厄,并非仅凭矫健身手与群盗之力。正所谓盗亦有术,卸岭之术在于器械,流传了近两千年,引出许多冠绝古今的奇事。然天下事物兴衰有数,既有其生,就自有其灭。卸岭力士始于汉代乱世,鼎盛于唐宋,没落于明清,至民国时期,终于销声匿迹,就此绝了。
扩展资料:
1、盗墓,另叫盗掘、掘冢、掘坟、掘墓、抇墓、发丘,属于奸事,是指进入陵墓或地下遗迹盗取陪葬物品的行为。盗墓通常不盗尸体,而是陪葬品,因为尸体是无法交换金钱的物质。
2、盗墓往往影响了历史学家及考古学家的研究工作,因为盗墓人往往先于专家开掘墓穴,其目的通常只是为了墓穴内的具高价值的精美陪葬品,在盗墓过程中极有可能故意或无意的破坏了墓穴的完整。
3、盗墓也有可能是为了泄恨报复。唐代宗大历二年(767年)郭子仪在灵州(今宁夏灵武县)大破吐蕃。是年十二月,有盗墓贼掘郭子仪之父的坟墓。民间传闻是鱼朝恩遣人所为。朝廷担心郭子仪发兵谋叛,事发后郭子仪入朝流涕说:“臣久主兵,不能禁暴,军人残人之墓,固亦多矣。此臣不忠不孝,上获天谴,非人患也。”
4、盗墓的历史由来已久,例如根据考古学家的研究发现,秦始皇陵曾经遭盗墓贼挖掘及破坏,兵马俑手上的武器大多都被拿走,陵墓亦有给放火烧毁的迹象。估计是项羽所为,他推倒秦俑士兵,令其身首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