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是行政公署的简称,是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体制单位,一般代指地市级单位。
新中国成立后,原“行政督察区”被改为“专区”,也成为了“专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
后来,专区又被改称“地区”,成为正式的机构名称。
管理地区的行政公署也叫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