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等学校教师中的副教授;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或自然科学研究的副研究员;卫生技术人员中的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副主任技师;工程技术人员中的高级工程师;农业技术人员中的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