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一个商业系统、一个商业综合单位所属独立核算企业在计算期内 (一般是自年初至计算期末) 盈亏相抵后出现净亏损的企业数占全部企业单位数的比重,是反映工业企业亏损状况的指标。
计算公式为:
企业亏损面(%)=报告期亏损单位数/报告期全部单位数×100%。
1995、1996、1997、2005年中国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分别为25.06%、21.98%、23.61%、17.89%。
是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一个商业系统、一个商业综合单位所属独立核算企业在计算期内 (一般是自年初至计算期末) 盈亏相抵后出现净亏损的企业数占全部企业单位数的比重,是反映工业企业亏损状况的指标。
计算公式为:
企业亏损面(%)=报告期亏损单位数/报告期全部单位数×100%。
1995、1996、1997、2005年中国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分别为25.06%、21.98%、23.61%、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