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居住在在乡村。 此词作于辛弃疾闲居带湖期间。由于辛弃疾始终坚持爱国抗金的政治主张,他一直遭受当权投降派的排斥和打击。 从四十三岁起,他长期未得任用。
理想的破灭,使他在隐居中更加关注农村生活,写下了大量的闲适词和田园词。这首《清平乐·村居》就是其中之一。 原文: 《清平乐·村居》 宋代:辛弃疾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
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译文:草屋的茅檐又低又小,溪边长满了碧绿的小草。含有醉意的吴地方言,听起来温柔又美好,那满头白发的老人是谁家的呀?
大儿子在溪东边的豆田锄草,二儿子正忙于编织鸡笼。
最令人喜爱的是小儿子,他正横卧在溪头草丛,剥着刚摘下的莲蓬。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
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
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