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标即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是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对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B16180-2006)》一级伤残标准: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上一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1
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1
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