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有八个地级市。分别为省会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松原市,辽源市,白山市,白城市。还有一个地级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委所在城市延吉市为县级市。吉林省位于东北三省的中部,区域面积第二,人口数量最少,地级城市在东北三省中也是最少的一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