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除法的定义及性质可知,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设多项式

除以一次式

所得的商为

,余数为

,根据上面的性质可以列出下列恒等式:

令

,代入上式即得

,因此得到结论:

除以

后的余数

。
注意:若除式不为

的类型,依然可以利用上面的方法来求余数(式),即先求出使除式为0的x的值,再代入恒等号两边。
根据除法的定义及性质可知,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设多项式

除以一次式

所得的商为

,余数为

,根据上面的性质可以列出下列恒等式:

令

,代入上式即得

,因此得到结论:

除以

后的余数

。
注意:若除式不为

的类型,依然可以利用上面的方法来求余数(式),即先求出使除式为0的x的值,再代入恒等号两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