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6年1月10日——中共中央转发《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少数民族语文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的批示,指出:帮助少数民族创立和改革文字,是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问题。
2、1956年2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出通知:为增进各民族间的团结,今后各级国家机关、学校、企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各种文件、著作和报纸、刊物中,除了引用历史文献不便改动外,一律不要用“满清”这个名称。
3、1956年6月4日——教育部和中央民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二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会议提出要在整个国民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使少数民族的教育事业逐步接近和赶上汉族发展水平。为此,在民族地区要有步骤地开展扫盲工作和普及小学义务教育。同时会议还讨论了今后十年全国民族教育事业的规划纲要。
4、1956年9月20日——中国和尼泊尔两国政府在加德满都签订中尼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通商和交通的协定。 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成立。 青海民族学院在西宁成立并举行开学典礼。
5、1956年12月24日——首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文化部张致祥副部长作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工作》的报告,中央民委萨空了副主任作了有关文化工作和民族政策的报告。